首页 知识科普文章正文

约法三章原文,约法三章原文及解释

知识科普 2025年02月24日 01:20 5 admin

史记高祖本纪故事之约法三章原文

”于是将秦王交付官吏处理,随后向西进入咸阳,准备入住宫殿休息。樊哙与张良劝阻,沛公决定封存秦朝的财宝和仓库,然后返回霸上驻军。他召集各县的父老豪杰说:“父老们长久以来受秦朝苛法之苦,诽谤者灭族,私下议论者弃市。我和诸侯约定,最先入关者将被封王。我将统治关中。

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沛公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,告谕之。秦人大喜,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。沛公又让不受,说仓粟多,非乏,不欲费人。

”乃以秦王属吏,遂西入咸阳,欲止宫休舍。樊哙、张良谏,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,还军霸上,召诸县父老豪杰曰:“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。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

《约法三章》的主要内容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。《约法三章》原文是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翻译为: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,法律只有三条:杀人者处死刑,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。《约法三章》来源于汉代司马迁的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。

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及盗抵罪。汉元年(前206)十月,沛公的军队在各路诸侯中最先到达霸上。秦王子婴驾着白车白马,用丝绳系着脖子,封好皇帝的御玺和符节,在轵道旁投降。将领们有的说应该杀掉秦王。

约法三章原文

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巿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,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馀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

原文:汉元年十月,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杰曰:“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。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

想要在宫中休憩,樊哙、张良劝谏,于是他封存秦朝的重宝财物与府库,返回霸上驻军。然后,沛公召见各县的父老豪杰,表示:父老们受秦苛法之苦已久,诽谤者族灭,偶语者弃市。我与诸侯约定,先入关者王之,我将王于关中。与父老们约定,只有三条法律:杀人者处死,伤人及盗窃者负刑事责任。

【原文】十一月,沛公悉召诸县父老、豪杰,谓曰:“父老苦秦苛法久矣!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;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,诸吏民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;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

《约法三章》文言文原文:汉元年十月,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。秦王子婴素车白马,系颈以组,封皇帝玺符节,降枳道旁。诸将或言诛秦王。沛公曰:“始怀王遣我,固以能宽容,且人已服降,又杀之,不祥。”乃以秦王属吏,遂西入咸阳,欲止宫休舍。

《约法三章》的主要内容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。《约法三章》原文是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翻译为: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,法律只有三条:杀人者处死刑,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。《约法三章》来源于汉代司马迁的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。

《约法三章》文言文原文和译文是什么?

沛公曰:“始怀王遣我,固以能宽容,且人已服降,又杀之,不祥。”乃以秦王属吏,遂西入咸阳,欲止宫休舍。樊哙、张良谏,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,还军霸上,召诸县父老豪杰曰:“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。吾当王关中。

如今与父老们约法三章:杀人者处死,伤人者和抢劫者抵罪。除此之外,秦朝的法律统统废除,众官吏和百姓都照旧安定不动。我之所以到这里来,是为了替父老们除害,而不是来欺凌你们的,请你们不必害怕!况且我所以领兵回驻霸上,不过是为了等各路诸侯到来后订立一个约束大家行为的规章罢了。

原文 亮刑法峻急,刻剥百姓,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,法正谏曰:“昔刘邦入关,约法三章,秦民知德,今君假借威力,跨据一州,初有其国,未垂惠抚;且客主之义,宜相降下,原缓刑弛禁,以慰其望。”亮答曰;“君知其一,未知其二。秦以无道,政苛民怨,匹夫大呼,天下土崩,高祖因之,可以弘济。

译文:就不让医生替他治疗,但赏赐给医生黄金五十斤,罢免了他。原文 上击布时,为流矢所中,行道疾。疾甚,吕后迎良医。医入见,上问医。曰:“疾可治。”于是上嫚骂之,曰:“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,此非天命乎?命乃在天,虽扁鹊何益!”遂不使治疾,赐黄金五十斤,罢之。

译文是: 十一月,刘邦将各县的父老和有声望的人全都召集起来,对他们说:“父老们遭受秦朝严刑苛法的苦累已经很久了!我与各路诸侯约定,先入关中的人为王。据此我就应该在关中称王了。如今与父老们约法三章:杀人者处死,伤人者和抢劫者抵罪。

译文:高祖这个人高鼻梁,额头高高隆起,鬓角和胡须很漂亮,左边大腿有七十二颗黑痣。仁义而爱人,喜好施舍,性情豁达。平常有远大的抱负,不从事一般老百姓所从事的职业。到壮年时通过考试成为了一名官吏,当泗水的亭长,亭中的小吏没有不被他戏弄耍笑的。喜好喝酒和美色。常常到武负、王媪的酒肆赊酒喝。

成语“约法三章”出自哪里?其中又有哪些典故呢?

〖One〗、成语“约法三章”出自汉·司马迁的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,原文为“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;伤人及盗抵罪。”其中的典故如下:背景:秦朝末年,由于沉重的捐税、繁重的徭役和严酷的刑罚,百姓生活困苦,纷纷起义反抗。公元前206年10月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朝皇都咸阳只有几十里的灞上。

〖Two〗、约法三章,源于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中的记载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此后,这一成语便用来形容订立简单的条款,使人们能够共同遵守。其拼音为“yuè fǎ sān zhāng”,意指在重要时刻或特殊情境下,为了维护秩序和公平,人们会共同制定并遵守一些基本的规则和原则。

〖Three〗、成语.约法三章.的典故: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。成语.约法三章.的 出处: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高祖初入关,约法三章。

〖Four〗、约法三章成语出处 汉·荀悦《汉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及盗抵罪。”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 刘邦本来是沛县(今江苏沛县)人,在秦朝统治下,做过一名亭长(秦朝十里是一亭,亭长是管理十里以内的小官)。由于押送民夫去建阿房宫,修骊山墓,刘邦多次去过咸阳。

刘邦约法三章内容原文

〖One〗、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;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,诸吏民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;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”乃使人与秦吏行县、乡、邑,告谕之。秦民大喜,争持牛、羊、酒食献飨军士。

〖Two〗、现在与父老们约法三章:杀人者处死,伤人者和抢劫者抵罪。除此之外,秦朝的法律统统废除,众官吏和百姓都照旧安定不动。我之所以到这里来,是为了替父老们除害,而不是来欺凌你们的,请你们不必害怕!况且我所以领兵回驻霸上,不过是为了等各路诸侯到来后订立一个约束大家行为的规章罢了。

〖Three〗、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巿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,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馀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

标签: 约法三章原文

发表评论

今日四十五号沪ICP备201808888号-1 备案号:川ICP备66666666号 Z-BlogPHP强力驱动 主题作者QQ:201825640